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19-02-03
盘锦市盘锦检验检测中心
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盘锦检验检测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锦检验检测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2019年度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二、2019年度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2019年度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2019年度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2019年度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盘锦检验检测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锦检验检测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承担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食品(含保健食品)的检验检测职责,完成市场监督、卫生计生等行政部门的指令性检验检测任务。
(二)承担农产品、粮油、畜产品、兽药饲料、水产品、渔药及渔用饲料检验检测职责,完成农产品质量监督、粮油质量监督、动物监督、畜产品安全执法、海洋渔业质量监督等部门的指令性检验检测任务。
(三)承担药品、化妆品的检验检测职责,完成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指令性检验检测任务。
(四)承担生活饮用水、职业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消毒产品及消毒效果、医疗器械、人及动物疫病防控、卫生应急等公共领域的检验检测职责,完成水利、卫生计生、动物监督等行政部门的检验检测任务。
(五)承担全市授权范围内的锅炉、压力容器(包括各类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及锅炉介质分析、锅炉能效测试工作;承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考试事务性工作。
(六)承担授权范围内的化肥、油品、沥青、化工、机械、建筑材料、轻工、橡塑、电器等产品的抽样和质量检验工作,完成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
(七)负责全市从业人员、职业人员、驾驶人预防性健康体检,发现各类职业禁忌症。
(八)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开展强制检定和法律规定的其它计量检定、检测任务,为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实施计量监督提供技术保障,为市场监督、计量仲裁提供信息与技术服务。
(九)负责标准文献的收集、整理、研究、咨询工作;承担研究和推广wto 的收集 、整理、通报、咨询等服务职能。
(十)开展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食品、农产品、水产品、粮油、畜产品、兽药饲料、渔药及渔用饲料,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各类气瓶、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化肥、油品、沥青、化工、机械、 建筑材料、轻工、橡塑、电器等产品、计量检定、人及动物疫病防控、公共卫生等领域技术咨询服务、委托检验检测、 科学研究及检验人员技术培训等工作。
(十一)负责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结核病、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与控制;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负责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开展疾病监测,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负责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于预,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于预策略与措施;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和不良健康行为于预;负责疾病预防控制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负责辽东湾海港卫生检验检疫工作。
(十二)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数据搜集、挖掘、整理、分析、研究、评估和预测上报工作;负责与市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建立数据对接等工作。
(十三)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盘锦检验检测中心(盘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3个内设机构(相当于正科级)
综合管理科
负责党群和纪检工作;负责文电、会务、信息、财务、用品采购、设备维修、后勤保障、新闻宣传和健康教育等工 作;负责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和调度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于部服务等工作。
科长职数 1 名、 副科长职数1名。
科研服务科
负责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沟通,制定检验检测计划,完 成各部门指令性检测任务;负责科研项目和科研专题的规划 和实施工作;负责检验检测业务市场的开拓工作;负责与共 建高校的科研合作工作;负贵业务培训工作。
科长职数 1名、 副科长职数1名。
质量管理科
负责建立并有效运行检验检测质量管理体系工作;负责处理检验检测相关的各类申诉工作;负责各类样品受理、分 配、调度及检测报告的编制、审核和发放工作。
科长职数1名、 副科长职数1名。
(二)分支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盘锦检验检测中心(盘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设 3 个分 支机构 (相当于正科级) :
1、盘锦市计量测试和标准化研究服务中心
承担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开展强制检定和法律规定 的其它计量检定、检测任务等工作;为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实 施计量监督提供技术保证,计量仲裁技术服务;为市场监督 提供信息与技术服务工作;开展标准文献的收集、整理、研 究、咨询 工作; 承担研究和推广 wt o 的 收集、 整理、 通报、咨询等服务工作。
2、盘锦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包括各类气瓶)、压力管道、电 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性能监督检 验、定期检验及锅炉介质分析、锅炉能效测试工作;承担特 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考试事务性工作。
3、盘锦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开展化肥、油品、沥青、化工、机械、建筑材料、轻工、橡塑、电器等产品的抽样和质量检验工作;开展质量检 验,承揽国家、省、市监督抽查、委托检验(仲裁检验、生 产许可证检验、型式检验、制定标准检验)、风险监测、检 测技术方法与标准研究、检验人员技术培训等工作。
无所属二级单位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盘锦检验检测中心无下属二级单位,本级预算即为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 盘锦检验检测中心
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公开01表:2019年度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公开02表:2019年度部门收入预算表
公开03表:2019年度部门支出预算表
公开04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公开05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公开06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公开07表: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公开08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公开09表:2019年度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公开10表:2019年度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盘锦检验检测中心
2019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19年市本级部门综合预算的通知》(盘财预发[2019]6号)要求:
1.收入预算6150.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281.56万元,非税收入2869.2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下级上解收入0万元。
2.支出预算6150.8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27.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23.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300万元。
3.与2018年度预算比,总收入增加 2560.28万元,增长65.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91万元;支出增加2560.28万元,增长65.8%,其中财政拨款支出691万元。原因是增员调资机构整合调转人员124人(在编人员)增加人员经费1722.53万元,增加业务经费428.27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6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云,公务用车运行费162万元)。
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比2018年度增加9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同比增加1.5万元,主要是2019年考察单位频次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费同比增加94.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整合增加车辆21台。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盘锦检验检测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基本支出经费4960.34万元,比2018年基本支出经费3092.14万元增加1868.2万元,增长61%增加原因整合新增人员124人,增加工资福利支出1722.53万元;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392.78万元,增长50%,主要是增加了整合新业务项目;增加资本性支出300万元(计量所实验室改造项目)。经费支出中:办公经费633.07万元,维护费52.8万元、培训费46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专用材料费329.7万元、劳务费33万元、委托业务费255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6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75万元。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19年市本级部门综合预算的通知》(盘财预发[2019]6号),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盘锦检验检测中心部门资产总额144838158.35元,其中,流动资产18452484.21元,固定资产102084468.34元。固定资产中共有车辆17辆(一般公务用车17辆,其他用车0辆),价值3240790元。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盘锦检验检测中心2019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38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35个(其中经费类项目34个,资本性支出项目1个),涉及资金1190.5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建设项目贷款贴息(项):反映根据国家规定用于特定建设项目及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中西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设施贷款的财政贴息支出。
32. 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4.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